抑郁自评量表(Self-Rating Depression Scale, SDS)系William W. K. Zung于1965年编制的,为自评量表,用于衡量抑郁状态的轻重程度及其在治疗中的变化。操作方便,容易掌握,能有效地反映抑郁状态的有关症状及其严重和变化,特别适用于综合医院以发现抑郁症病人。SDS的评分不受年龄、性别、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。评定时间跨度为最近一周。
内容:SDS每一条目相当于一个有关症状,按1-4级评分。评分方法:每一个条目均按1、2、3、4四级评分。请您仔细阅读每一条陈述句,根据最适合自身情况的时间频度圈出1(从无或偶而),或2(有时),或3(经常),或4(总是如此)。
具体内容:
1.我觉得闷闷不乐,情绪低沉。
2.我觉得一天之中早晨最好。
3.我一阵阵哭出来或觉得想哭。
4.我晚上睡眠不好。
5.我吃得跟平常一样多。
6.我与异性密切接触时和以往一样感到愉快。
7.我发觉我的体重在下降。
8.我有便秘的苦恼。
9.我心跳比平常快。
10.我无缘无故地感到疲乏。
11.我的头脑跟平常一样清楚。
12.我觉得经常做的事情并没有困难。
13.我觉得不安而平静不下来。
14.我对将来抱有希望。
15.我比平常容易生气激动。
16.我觉得作出决定是容易的。
17.我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,有人需要我。
18.我的生活过得很有意思。
19.我认为如果我死了,别人会生活得好些。
20.平常感兴趣的事我仍然照样感兴趣。
注释:1.具有上述症状不超过两周,不符合抑郁症病程标准。
2.具有上述症状后并不代表您就是抑郁症患者,得分高者,建议及时就诊。
3.得分意义:量表总分值仅能作为一项参考指标而非绝对标准。
计分标准:20个条目中有10项(第2、5、6、11、12、14、16,17,18和20)是用正性词陈述的,为反序计分(计分方法为:如您的选项为4,计分时按1分计,3按2分计,2按3分计,1按4分计),其余10项是用负性词陈述的,按上述1-4顺序评分。SDS得分越高,抑郁程度越重。
结果解释:(1)轻度抑郁:53-62;(2)中度抑郁:63-72;(3)重度抑郁:大于72。
如果您的得分超过标准,请及时医院就诊。(本文转自网络)